【广告亮点】
收视保障:每周向全国观众质感亮相,提升观众对品牌的熟知度,加深观众对品牌的印象。名义保障:节目邀请嘉宾的量级作为节目的亮点,是品牌高性价比的传播通路。合作保障:全力争取为品牌传播奠定了良好的传播环境和二次发声的传播链条。【节目播出安排】CCTV-3 首播:晚间黄金时间 共计 50 期
【广告回报】权益:身份授权企业在其商业宣传中使用“2022 年 CCTV-3《我的艺术清单》特别呈现”字样,须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审定并备案,称号使用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(授权资质是否通过,以总经理室最终意见为准)。节目内回报:
特别呈现标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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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: |
标版时长 5 秒,画面中出现企业名称或标识,配音:“《我的艺术清单》特别呈现***
(企业名称)”。(内容可协商) |
播出位置: |
节目内正常位置播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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频次: | 1 次/期。 | |
15 秒企业广告 | 播出位置: | 紧跟 5 秒标版播出。 |
频次: | 1 次/期。 | |
口播 | 形式: |
节目中适当环节,主持人口播语中出现特别呈现品牌及产品信息,如“本节目由xxx 特别呈现“
(内容可协商,可适量增加品牌及产品广告语)。 |
频次: | 2 次/期。 | |
字幕 | 形式: |
主持人播报口播内容时,屏幕下方出现字幕条,字幕中包含企业元素及特别呈现身份信息
(内容可协商)。 |
频次: | 2 次/期。 | |
片尾鸣谢: | 形式: | 片尾鸣谢中出现特别呈现企业名称或标识。 |
频次: | 1 次/期。 |
增值回报:节目重播广告带入节目在 CCTV-3 频道内重播时,节目内植入回报同步带入。(重播期数与回报以实际播出为准,如遇节目重播广告未带入,不予补播。)媒体宣推中视电传官方微信视频号中发布品牌合作视频剪辑内容,并体现合作身份, 全年不少于 1 次。中视电传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品牌合作报道(软文体现), 全年不少于 1 次。
【广告价格】1,300 万元
说明:1. 节目具体播出时间以《中国电视报》预告为准。2.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广告未能播出,将按照价值对等原则安排补播;补播不能实现时给予退款。3. 节目重播时广告带入,如遇节目重播而广告未带入,不予补播。4. 本方案如实际播出安排发生临时变化,具体回报调整方式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与企业协商确定。